[{"data":1,"prerenderedAt":46},["ShallowReactive",2],{"q-family_trust_s1-5-060":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1},"family_trust_s1","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9",{"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7,"explanation":19,"difficulty":20},"family_trust_s1-5-060","5",60,"【案例】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名下有現金、不動產及有價證券，有兒女甲君及乙君，其中甲君已，且育有 2 名子女大甲及小甲。乙君與配偶丁君離婚，育有 2 名子女大乙婚（配偶為丙君）及小乙。王董事長想到甲君及乙君皆已分別在家族企業上班，且握有許多家族企業之股票，因此想將資產移轉給四名孫子女（大甲、小甲、大乙及小乙），4 名孫子女皆已成年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又擔心資產太早分配給孫子女，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也擔心如果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部分資產會由丁君繼承。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n有關王董事長擔心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資產會由丁君繼承，針對這樣的擔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3,14,15,16],"如果乙君離世，則丁君對乙君的遺產有應繼分","如果大乙先離世，有配偶及有子嗣，則丁君對大乙的遺產無應繼分","如果大乙先離世，無配偶、無子嗣，但小乙還存活，則丁君對大乙的遺產無應繼分","如果大乙無配偶及無子嗣，並在遺囑中約定遺產全由乙君繼承，則丁君無法主張特留分，可以解決王董事長的擔心",1,"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大乙若先離世而留有配偶及子女，依民法第 1138 條的繼承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則與之共同繼承，第二順位的父母在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時完全不參與分配，因此身為大乙母親的丁君對大乙的遺產沒有應繼分，(B) 正確。(A) 錯在乙君與丁君已離婚，配偶身分消滅，丁君對乙君的遺產本無繼承權。(C) 錯在大乙若無配偶、無子嗣，遺產由第二順位的父母乙君與丁君繼承，兄弟姊妹屬第三順位，小乙存活不能排除丁君。(D) 錯在父母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丁君仍可行使扣減權。","medium",[22,26,30,34,38,42],{"id":23,"question":24,"qno":25},"family_trust_s1-5-037","【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個人持有上櫃公司股票想逐步透過信託以三位子女作為受益人，他擔心該等股權無法繼續支持大股東的經營權，該建議劉總採行下列何種信託為宜？",37,{"id":27,"question":28,"qno":29},"family_trust_s1-5-038","【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夫妻希望可共同樂活養老不造成子女負擔，該建議他搭配下列何種信託？",38,{"id":31,"question":32,"qno":33},"family_trust_s1-5-039","【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長女長期定居澳洲，由於澳洲與我國訂有 CRS，下列哪種資產可不須交換訊息？",39,{"id":35,"question":36,"qno":37},"family_trust_s1-5-040","【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為所持股票的公司董事，他今年想做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以節省贈與稅，該信託契約應該最晚在何時簽訂，方可達成目的？",40,{"id":39,"question":40,"qno":41},"family_trust_s1-5-057","【案例】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名下有現金、不動產及有價證券，有兒女甲君及乙君，其中甲君已，且育有 2 名子女大甲及小甲。乙君與配偶丁君離婚，育有 2 名子女大乙婚（配偶為丙君）及小乙。王董事長想到甲君及乙君皆已分別在家族企業上班，且握有許多家族企業之股票，因此想將資產移轉給四名孫子女（大甲、小甲、大乙及小乙），4 名孫子女皆已成年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又擔心資產太早分配給孫子女，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也擔心如果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部分資產會由丁君繼承。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n如果成立以 4 名孫子女為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下列規劃何者正確？",57,{"id":43,"question":44,"qno":45},"family_trust_s1-5-058","【案例】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名下有現金、不動產及有價證券，有兒女甲君及乙君，其中甲君已，且育有 2 名子女大甲及小甲。乙君與配偶丁君離婚，育有 2 名子女大乙婚（配偶為丙君）及小乙。王董事長想到甲君及乙君皆已分別在家族企業上班，且握有許多家族企業之股票，因此想將資產移轉給四名孫子女（大甲、小甲、大乙及小乙），4 名孫子女皆已成年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又擔心資產太早分配給孫子女，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也擔心如果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部分資產會由丁君繼承。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n為避免資產太早分配給小乙，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因此成立由小乙擔任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且委託人無保留變更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時，下列信託安排何者錯誤？",58,178517029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