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5},["ShallowReactive",2],{"q-family_trust_s1-6-008":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2},"family_trust_s1","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3",{"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9,"explanation":20,"difficulty":21},"family_trust_s1-6-008","6",8,"夫妻若約定分別財產制，有關分別財產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13,14,15,16],"夫妻財產制契約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得改用他種夫妻財產制","夫妻離婚時，無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2,"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1,"夫妻財產制不是一次選定就不能更改。民法允許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以契約廢止原有的財產制契約，或改用其他約定財產制，只要依法登記即可對抗第三人，(C)說存續中不得改用他種夫妻財產制，與規定相反，為錯誤敘述。(A)無誤，夫妻財產制契約的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B)正確，分別財產制下夫妻各自保有財產的所有權、管理權與處分權，債務也各自負清償責任。(D)也正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才發生的制度，採分別財產制的夫妻沒有可供計算的婚後財產差額，離婚時自然沒有這項請求權。","medium",[23,26,30,33,37,41],{"id":24,"question":25,"qno":19},"family_trust_s1-5-001","預立遺囑是重要的財富傳承方式之一，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id":27,"question":28,"qno":29},"family_trust_s1-5-003","A 與其配偶於 1950 年結婚，A 過世後，其於結婚前取得之財產為 500 萬元，其於結婚後取得之財產為 900 萬元，其配偶於婚後取得之財產有 300 萬元，所以配偶可以主張多少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3,{"id":31,"question":32,"qno":10},"family_trust_s1-5-008","下列何者不是民法現行規定「結婚」之法定要件？",{"id":34,"question":35,"qno":36},"family_trust_s1-5-009","有關繼承人陳報遺產清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9,{"id":38,"question":39,"qno":40},"family_trust_s1-5-010","依民法規定，男女未滿幾歲者，不得結婚？",10,{"id":42,"question":43,"qno":44},"family_trust_s1-5-011","依民法有關「特留分」規定，下列何者錯誤？",11,178517029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