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6},["ShallowReactive",2],{"q-family_trust_s1-6-040":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2},"family_trust_s1","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9",{"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9,"explanation":20,"difficulty":21},"family_trust_s1-6-040","6",40,"【案例】王董事長為台灣知名製造業創辦人，近年公司規模擴張，上市市值超過十億元。王董事長與妻育有 2 子 1 女，長子已接班進入企業擔任副總經理，次子留學歐美，尚未返台；女兒則嫁入另一企業家族。王董事長考量家族傳承，近期與私人銀行顧問討論資產配置及傳承方式，包括設立家族信託、跨世代股權安排及保險傳承等方案。在信託規劃上，已與銀行簽訂「有價證券信託契約」，贈與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受益人為 2 子 1 女，並指定律師甲為信託監察人。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各小題皆互不關聯）\n王董事長選擇以自己為委託人，子女為受益人之方式設立他益信託，如王董事長無保留變更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時，贈與行為的發生日為何？",[13,14,15,16],"信託契約訂立日","受託人實際領受信託利益之日","受託人分配信託利益之日","國稅局核定贈與稅日",0,"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1,"委託人設立他益信託而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也未保留分配或處分信託利益的權利時，受益權自契約成立起就確定歸屬受益人，財產上的無償移轉在那一刻即告完成，因此遺產及贈與稅法以信託契約訂立日為贈與行為發生日，委託人應自該日起算法定期間內辦理贈與稅申報，選(A)。(B)與(C)把課稅時點延到實際分配或領受，將使委託人得任意遞延納稅義務；只有委託人保留變更受益人或處分利益的權利時，才改以權利確定或分配時認定。(D)國稅局核定是稽徵機關的行政處分日，只影響繳納期限，與贈與行為何時發生無關。","medium",[23,27,31,35,38,42],{"id":24,"question":25,"qno":26},"family_trust_s1-5-037","【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個人持有上櫃公司股票想逐步透過信託以三位子女作為受益人，他擔心該等股權無法繼續支持大股東的經營權，該建議劉總採行下列何種信託為宜？",37,{"id":28,"question":29,"qno":30},"family_trust_s1-5-038","【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夫妻希望可共同樂活養老不造成子女負擔，該建議他搭配下列何種信託？",38,{"id":32,"question":33,"qno":34},"family_trust_s1-5-039","【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長女長期定居澳洲，由於澳洲與我國訂有 CRS，下列哪種資產可不須交換訊息？",39,{"id":36,"question":37,"qno":10},"family_trust_s1-5-040","【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為所持股票的公司董事，他今年想做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以節省贈與稅，該信託契約應該最晚在何時簽訂，方可達成目的？",{"id":39,"question":40,"qno":41},"family_trust_s1-5-057","【案例】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名下有現金、不動產及有價證券，有兒女甲君及乙君，其中甲君已，且育有 2 名子女大甲及小甲。乙君與配偶丁君離婚，育有 2 名子女大乙婚（配偶為丙君）及小乙。王董事長想到甲君及乙君皆已分別在家族企業上班，且握有許多家族企業之股票，因此想將資產移轉給四名孫子女（大甲、小甲、大乙及小乙），4 名孫子女皆已成年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又擔心資產太早分配給孫子女，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也擔心如果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部分資產會由丁君繼承。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n如果成立以 4 名孫子女為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下列規劃何者正確？",57,{"id":43,"question":44,"qno":45},"family_trust_s1-5-058","【案例】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名下有現金、不動產及有價證券，有兒女甲君及乙君，其中甲君已，且育有 2 名子女大甲及小甲。乙君與配偶丁君離婚，育有 2 名子女大乙婚（配偶為丙君）及小乙。王董事長想到甲君及乙君皆已分別在家族企業上班，且握有許多家族企業之股票，因此想將資產移轉給四名孫子女（大甲、小甲、大乙及小乙），4 名孫子女皆已成年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又擔心資產太早分配給孫子女，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也擔心如果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部分資產會由丁君繼承。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n為避免資產太早分配給小乙，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因此成立由小乙擔任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且委託人無保留變更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時，下列信託安排何者錯誤？",58,178517029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