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6},["ShallowReactive",2],{"q-family_trust_s1-7-004":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2},"family_trust_s1","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3",{"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9,"explanation":20,"difficulty":21},"family_trust_s1-7-004","7",4,"下列遺囑的訂定，哪一份是有效的？",[13,14,15,16],"17 歲林小妹親自寫了一封遺囑，記明年月日後並親自簽名","14 歲王小弟在父母同意下，寫了遺囑並在上記明年月日及簽名","30 歲陳小姐在遺囑上簽名後，將其密封，於封縫處簽名，並找一位兄長當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其為自己自寫的遺囑","65 歲王奶奶找了妹妹與姪女當見證人，由王奶奶口述遺囑意旨，姪女將其筆記、宣讀、講解後，記明年月日及姪女的姓名，僅姪女在遺囑上簽名",0,"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1,"自書遺囑的要件是自書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而遺囑能力的門檻是年滿十六歲，毋須法定代理人同意。(A) 十七歲已滿十六歲，三項要式齊備，因此有效。(B) 王小弟僅十四歲，未達遺囑能力，縱使父母同意也補正不了。(C) 密封遺囑須指定二人以上見證人，向公證人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只找一位兄長見證，人數不足。(D) 代筆遺囑須有三人以上見證人，由遺囑人指定其中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姓名，並由見證人全體與遺囑人同行簽名；本例僅二人見證，遺囑人又未簽名，兩處都不合法定方式。","medium",[23,26,30,34,38,42],{"id":24,"question":25,"qno":19},"family_trust_s1-5-001","預立遺囑是重要的財富傳承方式之一，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id":27,"question":28,"qno":29},"family_trust_s1-5-003","A 與其配偶於 1950 年結婚，A 過世後，其於結婚前取得之財產為 500 萬元，其於結婚後取得之財產為 900 萬元，其配偶於婚後取得之財產有 300 萬元，所以配偶可以主張多少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3,{"id":31,"question":32,"qno":33},"family_trust_s1-5-008","下列何者不是民法現行規定「結婚」之法定要件？",8,{"id":35,"question":36,"qno":37},"family_trust_s1-5-009","有關繼承人陳報遺產清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9,{"id":39,"question":40,"qno":41},"family_trust_s1-5-010","依民法規定，男女未滿幾歲者，不得結婚？",10,{"id":43,"question":44,"qno":45},"family_trust_s1-5-011","依民法有關「特留分」規定，下列何者錯誤？",11,178517029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