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4},["ShallowReactive",2],{"q-family_trust_s1-7-008":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1},"family_trust_s1","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3",{"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7,"explanation":19,"difficulty":20},"family_trust_s1-7-008","7",8,"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之遺產有何限制？",[13,14,15,16],"無限制","每人不得逾新臺幣 200 萬元","每人不得逾新臺幣 300 萬元","每人不得逾新臺幣 400 萬元",1,"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之遺產，每人所得財產總額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超過部分歸屬同為繼承的臺灣地區繼承人，故 (B) 正確。條例另有時間限制：大陸地區繼承人應於繼承開始起三年內以書面向法院為繼承之表示，逾期視為拋棄。這個上限是傳承規劃常被忽略的風險點——若有子女設籍大陸，單純依法定繼承分配，實際可取得金額將遠低於應繼分，實務上多改用信託、保險或生前移轉預作安排。(A) 稱無限制與條文相違，(C)(D) 的金額則無依據。","easy",[22,25,29,32,36,40],{"id":23,"question":24,"qno":17},"family_trust_s1-5-001","預立遺囑是重要的財富傳承方式之一，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id":26,"question":27,"qno":28},"family_trust_s1-5-003","A 與其配偶於 1950 年結婚，A 過世後，其於結婚前取得之財產為 500 萬元，其於結婚後取得之財產為 900 萬元，其配偶於婚後取得之財產有 300 萬元，所以配偶可以主張多少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3,{"id":30,"question":31,"qno":10},"family_trust_s1-5-008","下列何者不是民法現行規定「結婚」之法定要件？",{"id":33,"question":34,"qno":35},"family_trust_s1-5-009","有關繼承人陳報遺產清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9,{"id":37,"question":38,"qno":39},"family_trust_s1-5-010","依民法規定，男女未滿幾歲者，不得結婚？",10,{"id":41,"question":42,"qno":43},"family_trust_s1-5-011","依民法有關「特留分」規定，下列何者錯誤？",11,178517029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