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6},["ShallowReactive",2],{"q-family_trust_s1-7-025":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2},"family_trust_s1","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3",{"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9,"explanation":20,"difficulty":21},"family_trust_s1-7-025","7",25,"甲與乙本為夫妻，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若甲為減少乙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並非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而於夫妻離婚前多少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13,14,15,16],"2 年","3 年","5 年","10 年",2,"我國法制基礎篇I(民法)",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剩餘財產差額應平均分配，為防止一方在離婚前刻意脫產架空他方的分配請求權，民法設有追加計算機制：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的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的婚後財產，故答案為 (C)。但若屬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的相當贈與，則不在追加之列。分配請求權另有時效：自知悉差額時起二年，或自關係消滅時起五年。(A)(B)(D) 的年限均無條文依據。","medium",[23,26,30,34,38,42],{"id":24,"question":25,"qno":19},"family_trust_s1-5-001","預立遺囑是重要的財富傳承方式之一，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id":27,"question":28,"qno":29},"family_trust_s1-5-003","A 與其配偶於 1950 年結婚，A 過世後，其於結婚前取得之財產為 500 萬元，其於結婚後取得之財產為 900 萬元，其配偶於婚後取得之財產有 300 萬元，所以配偶可以主張多少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3,{"id":31,"question":32,"qno":33},"family_trust_s1-5-008","下列何者不是民法現行規定「結婚」之法定要件？",8,{"id":35,"question":36,"qno":37},"family_trust_s1-5-009","有關繼承人陳報遺產清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9,{"id":39,"question":40,"qno":41},"family_trust_s1-5-010","依民法規定，男女未滿幾歲者，不得結婚？",10,{"id":43,"question":44,"qno":45},"family_trust_s1-5-011","依民法有關「特留分」規定，下列何者錯誤？",11,178517029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