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5},["ShallowReactive",2],{"q-family_trust_s1-7-040":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1},"family_trust_s1","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9",{"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7,"explanation":19,"difficulty":20},"family_trust_s1-7-040","7",40,"【案例】某營利事業董事長甲君，近期常有人跟他介紹信託之好處，周遭也有朋友持續規劃不同信託方案，甲君有 2 個小孩分別為乙君及丙君，甲君最擔心小孩乙君，但想把主要資產傳承給丙君。甲君常聽到自益信託與他益信託，也聽過同時兼具自益與他益之信託類型。此外，甲君將持有 A 公司股票與 B 公司股票，分別簽訂信託契約作為信託財產，簽約時 A 公司尚未公布每股盈餘、配息狀況，且甲君對 A 公司也無控制權，更無任何管道知道 A 公司之配息情況。但簽約時 B 公司已經公布配息率與配息狀況，且甲君對 B 公司有控制權（假設各題之信託皆屬受益人特定，且委託人無保留變更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者）。請回答下列問題：\n有關甲君擔任委託人，以 B 公司股票成立「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之信託，孳息受益人為丙君，因甲君已知 B 公司之配息率，甲君對 B 公司有控制權，且依信託持有 B 公司比例計算，可獲配 300 萬元。針對本次 300 萬元股利，請問依實質課稅原則，課徵贈與稅時點與觀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3,14,15,16],"於甲君與受託人簽約時，對甲君課贈與稅","受託人交付該孳息給受益人丙君時，對甲君課贈與稅","本次股利已列入甲君所得，因此受託人交付該孳息給受益人丙君時，不須對甲君課贈與稅","本次股利已列入受益人丙君所得，因此受託人交付該孳息給受益人丙君時，不須對甲君課贈與稅",1,"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已知配息且具控制權的孳息他益信託，課稅分成兩層：先依實質課稅原則把該筆三百萬元股利認定為委託人甲君的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至於贈與稅，因這部分不適用簽約時按複利折現計算贈與價值的規定，而是等受託人實際把孳息交付給丙君時，才發生財產無償移轉的事實，於該時點對甲君課贈與稅，故 (B) 正確。(A) 錯在簽約當下並無孳息實際移轉。(C) 與 (D) 都把所得稅與贈與稅當成互斥，實際上兩者稅目與課稅事實各自獨立，課過所得稅並不免除交付孳息時的贈與稅。","hard",[22,26,30,34,37,41],{"id":23,"question":24,"qno":25},"family_trust_s1-5-037","【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個人持有上櫃公司股票想逐步透過信託以三位子女作為受益人，他擔心該等股權無法繼續支持大股東的經營權，該建議劉總採行下列何種信託為宜？",37,{"id":27,"question":28,"qno":29},"family_trust_s1-5-038","【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夫妻希望可共同樂活養老不造成子女負擔，該建議他搭配下列何種信託？",38,{"id":31,"question":32,"qno":33},"family_trust_s1-5-039","【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長女長期定居澳洲，由於澳洲與我國訂有 CRS，下列哪種資產可不須交換訊息？",39,{"id":35,"question":36,"qno":10},"family_trust_s1-5-040","【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為所持股票的公司董事，他今年想做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以節省贈與稅，該信託契約應該最晚在何時簽訂，方可達成目的？",{"id":38,"question":39,"qno":40},"family_trust_s1-5-057","【案例】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名下有現金、不動產及有價證券，有兒女甲君及乙君，其中甲君已，且育有 2 名子女大甲及小甲。乙君與配偶丁君離婚，育有 2 名子女大乙婚（配偶為丙君）及小乙。王董事長想到甲君及乙君皆已分別在家族企業上班，且握有許多家族企業之股票，因此想將資產移轉給四名孫子女（大甲、小甲、大乙及小乙），4 名孫子女皆已成年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又擔心資產太早分配給孫子女，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也擔心如果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部分資產會由丁君繼承。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n如果成立以 4 名孫子女為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下列規劃何者正確？",57,{"id":42,"question":43,"qno":44},"family_trust_s1-5-058","【案例】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名下有現金、不動產及有價證券，有兒女甲君及乙君，其中甲君已，且育有 2 名子女大甲及小甲。乙君與配偶丁君離婚，育有 2 名子女大乙婚（配偶為丙君）及小乙。王董事長想到甲君及乙君皆已分別在家族企業上班，且握有許多家族企業之股票，因此想將資產移轉給四名孫子女（大甲、小甲、大乙及小乙），4 名孫子女皆已成年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又擔心資產太早分配給孫子女，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也擔心如果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部分資產會由丁君繼承。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n為避免資產太早分配給小乙，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因此成立由小乙擔任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且委託人無保留變更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時，下列信託安排何者錯誤？",58,178517029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