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7},["ShallowReactive",2],{"q-family_trust_s1-7-059":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2},"family_trust_s1","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9",{"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9,"explanation":20,"difficulty":21},"family_trust_s1-7-059","7",59,"【案例】周爸爸今年 55 歲，為一間中小企業董事，有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兒子，還有年邁父母仍健在，周爸爸近期不幸發現自己罹癌且不久於人世，他目前除了持有市值約一億的公司股票及八千萬存款外，還有一份 10 年前以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身分投保的死亡保險，指定受益人為兒子，如今周爸爸為了確保身後遺產能妥善安排，故計畫將其持有之公司股票及存款透過遺囑信託規劃身後之分配；此外，周爸爸前幾年因參與建商合建，與銀行於去年簽訂了一份「不動產信託契約」，將土地交付信託，受益人為周爸爸本身，合建完成後受益人可獲配二間新成屋。請回答下列問題：\n周爸爸所簽訂之不動產信託契約屬自益信託，若三年後合建完成，依約受益人可獲配二間新成屋，但如果周爸爸屆時已過世且已成立遺囑信託，有關周爸爸之繼承人會面臨之稅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3,14,15,16],"因遺囑信託已成立，故當周爸爸繼承人獲配二間新成屋時應課徵贈與稅","因二間新成屋完工前未申報遺產稅，故周爸爸繼承人獲配二間新成屋時應申報遺產稅","周爸爸繼承人獲配二間新成屋後出售，若符合房地合一稅規定之取得期間應申報房地合一稅","周爸爸繼承人獲配二間新成屋時屬於土地之過戶，應課徵土地增值稅",2,"我國家族信託個案研討",1,"自益不動產信託的受益權在委託人死亡時即屬遺產，應於當時併入遺產總額申報，之後繼承人取得的是繼承而來的受益權，不是新的贈與或新的遺產事件。繼承人日後把分回的新成屋出售，只要取得日期落在房地合一稅制的適用範圍，就須依規定申報房地合一稅，故 (C) 正確。(A) 錯，繼承人取得財產的原因是繼承而非贈與，不生贈與稅。(B) 錯，遺產稅應於繼承開始時就信託受益權申報，不能拖到房屋完工分配時。(D) 錯，信託關係消滅時將土地移轉予委託人的繼承人，屬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情形。","hard",[23,27,31,35,39,43],{"id":24,"question":25,"qno":26},"family_trust_s1-5-037","【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個人持有上櫃公司股票想逐步透過信託以三位子女作為受益人，他擔心該等股權無法繼續支持大股東的經營權，該建議劉總採行下列何種信託為宜？",37,{"id":28,"question":29,"qno":30},"family_trust_s1-5-038","【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夫妻希望可共同樂活養老不造成子女負擔，該建議他搭配下列何種信託？",38,{"id":32,"question":33,"qno":34},"family_trust_s1-5-039","【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長女長期定居澳洲，由於澳洲與我國訂有 CRS，下列哪種資產可不須交換訊息？",39,{"id":36,"question":37,"qno":38},"family_trust_s1-5-040","【案例】劉總經理今年 67 歲，去年從一科技上櫃公司總經理職位退休，仍擔任該公司董事，有配偶、長子（在公司歷練）、長女（已出嫁澳洲）及么女（在美國修讀碩士）。劉總經理年輕時協助公司董事長（創辦人）創業，因而持有不少該公司股票，股數可當選一席董事，市價約為新臺幣六億元，殖利率約 5%。另有藝術品收藏約新臺幣三億元，以及銀行流動資金及金融商品投資約二億元。三位子女年幼時已透過每年現金贈與之累積，分別以子女名義幫助他們購置房屋各一戶，夫妻仍共有一戶現在居住房屋。請就本案例情形規劃及回答下列問題：\n劉總為所持股票的公司董事，他今年想做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以節省贈與稅，該信託契約應該最晚在何時簽訂，方可達成目的？",40,{"id":40,"question":41,"qno":42},"family_trust_s1-5-057","【案例】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名下有現金、不動產及有價證券，有兒女甲君及乙君，其中甲君已，且育有 2 名子女大甲及小甲。乙君與配偶丁君離婚，育有 2 名子女大乙婚（配偶為丙君）及小乙。王董事長想到甲君及乙君皆已分別在家族企業上班，且握有許多家族企業之股票，因此想將資產移轉給四名孫子女（大甲、小甲、大乙及小乙），4 名孫子女皆已成年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又擔心資產太早分配給孫子女，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也擔心如果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部分資產會由丁君繼承。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n如果成立以 4 名孫子女為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下列規劃何者正確？",57,{"id":44,"question":45,"qno":46},"family_trust_s1-5-058","【案例】王董事長事業有成，名下有現金、不動產及有價證券，有兒女甲君及乙君，其中甲君已，且育有 2 名子女大甲及小甲。乙君與配偶丁君離婚，育有 2 名子女大乙婚（配偶為丙君）及小乙。王董事長想到甲君及乙君皆已分別在家族企業上班，且握有許多家族企業之股票，因此想將資產移轉給四名孫子女（大甲、小甲、大乙及小乙），4 名孫子女皆已成年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但又擔心資產太早分配給孫子女，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也擔心如果有一天大乙或小乙太早離世，會導致其部分資產會由丁君繼承。請依據上述狀況，回答下列問題：\n為避免資產太早分配給小乙，會導致其不努力工作，因此成立由小乙擔任信託受益人之信託，且委託人無保留變更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時，下列信託安排何者錯誤？",58,1785170293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