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6},["ShallowReactive",2],{"q-sec_sr_law-115-2-004":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2},"sec_sr_law","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c3",{"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9,"explanation":20,"difficulty":21},"sec_sr_law-115-2-004","115-2",4,"所謂交換公司債，係指公開發行公司得發行以其持有期限至少在幾年以上之其他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為償還標的之公司債？",[13,14,15,16],"5 年","3 年","2 年","1 年",2,"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1,"交換公司債是指發行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其他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作為償還標的，債權人得在約定期間內把債券交換成該標的股票。依主管機關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的規定，作為交換標的的股票，發行人的持有期限至少須達二年，故正解為(C)。設定持有期間門檻的用意，是要確認發行公司原本就長期投資該標的，而不是為了發債臨時買進股票充作交換標的，藉以避免規避持股轉讓限制或配合特定價格操作。選項(A)五年與選項(B)三年都把門檻拉得比規定更高；選項(D)一年則不足二年，若採此標準，短線買進的部位也能拿來發債，門檻等同虛設。","easy",[23,27,31,35,39,43],{"id":24,"question":25,"qno":26},"sec_sr_law-114-3-005","公開說明書主要內容有虛偽不實記載，對於善意投資人之損失，下列何者原則上不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5,{"id":28,"question":29,"qno":30},"sec_sr_law-114-3-010","轉換公司債的面額及償還期限規定為：",10,{"id":32,"question":33,"qno":34},"sec_sr_law-114-3-030","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有擔保公司債案件，須符合以下何者規定？",30,{"id":36,"question":37,"qno":38},"sec_sr_law-114-3-033","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自主管機關停止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如屆滿幾個營業日未申請解除，主管機關將退回其案件？",33,{"id":40,"question":41,"qno":42},"sec_sr_law-114-3-041","某公司以總括申報發行新股，以下敘述何者不正確？",41,{"id":44,"question":45,"qno":10},"sec_sr_law-115-1-004","上市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其持有人得依發行人所定之轉換辦法隨時請求轉換，以下敘述何者正確？",1785904147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