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6},["ShallowReactive",2],{"q-senior_fin_s1-10-045":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1},"senior_fin_s1","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3",{"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7,"explanation":19,"difficulty":20},"senior_fin_s1-10-045","10",45,"企業主甲與配偶乙採法定財產制，現欲辦理離婚。有關剩餘財產之計算與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3,14,15,16],"即使乙完全不承擔家務且長期拋家棄子，甲仍必須將婚後財產的一半分配給乙","若甲在離婚前已依契約承諾給予乙特定數額之剩餘財產，則乙即便在分配前死亡，其繼承人仍可主張該權利","法院在衡量分配比例時，應將「婚前財產」的取得時間一併納入計算","分居時間的長短，對於剩餘財產分配的金額調整完全沒有法律影響力",1,"民法相關規範","民法第 1030 條之 1 第 4 項規定，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乙既已與甲以契約承諾特定數額，該權利即脫離一身專屬性，縱乙於分配前死亡，繼承人仍得主張，故 (B) 正確。(A) 錯在同條第 2 項明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C) 錯在計算基礎是婚後財產扣除婚後債務，婚前財產本不列入。(D) 錯在第 3 項已將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列為衡酌事由，長期分居正是常見的減額理由。","hard",[22,26,30,34,38,42],{"id":23,"question":24,"qno":25},"senior_fin_s1-10-013","依民法法定繼承人及應繼分的規定，配偶與父母同為繼承時，配偶之應繼分為何？",13,{"id":27,"question":28,"qno":29},"senior_fin_s1-10-014","85 歲的某甲於 102 年 7 月 3 日與友人外出健行後就一去不返，音訊全無，請問最早何時起可以為死亡之宣告？",14,{"id":31,"question":32,"qno":33},"senior_fin_s1-10-015","下列遺囑何者無效？",15,{"id":35,"question":36,"qno":37},"senior_fin_s1-10-016","依民法第 1174 條規定，有關「拋棄繼承」的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6,{"id":39,"question":40,"qno":41},"senior_fin_s1-10-034","王伯伯擬以「自書遺囑」捐贈新臺幣 5 億元成立社會福利公益信託，有關「自書遺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34,{"id":43,"question":44,"qno":45},"senior_fin_s1-10-042","有關遺產分割之權利與遺囑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42,1784944956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