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7},["ShallowReactive",2],{"q-senior_fin_s1-9-044":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2},"senior_fin_s1","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c3",{"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9,"explanation":20,"difficulty":21},"senior_fin_s1-9-044","9",44,"依民法第 1164 條規定，除另有規定外，繼承人得於何時請求分割遺產？",[13,14,15,16],"隨時","繼承開始後一個月","繼承開始後二個月","繼承開始後三個月",0,"民法相關規範",1,"民法第 1164 條明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故選 (A)。立法意旨在於遺產的公同共有狀態只是繼承開始後的過渡，長期維持容易造成管理僵局與紛爭，因此不設等待期間，任何一位繼承人隨時都可以提出分割請求，不必先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所謂「另有規定」，例如被繼承人以遺囑禁止分割者，其禁止效力以十年為限。(B) 一個月、(C) 二個月、(D) 三個月都是自行加上的等待期，條文並無此限制；三個月的期間規定出現在拋棄繼承（知悉時起三個月內），兩者不可混淆。","easy",[23,27,31,35,39,43],{"id":24,"question":25,"qno":26},"senior_fin_s1-10-013","依民法法定繼承人及應繼分的規定，配偶與父母同為繼承時，配偶之應繼分為何？",13,{"id":28,"question":29,"qno":30},"senior_fin_s1-10-014","85 歲的某甲於 102 年 7 月 3 日與友人外出健行後就一去不返，音訊全無，請問最早何時起可以為死亡之宣告？",14,{"id":32,"question":33,"qno":34},"senior_fin_s1-10-015","下列遺囑何者無效？",15,{"id":36,"question":37,"qno":38},"senior_fin_s1-10-016","依民法第 1174 條規定，有關「拋棄繼承」的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6,{"id":40,"question":41,"qno":42},"senior_fin_s1-10-034","王伯伯擬以「自書遺囑」捐贈新臺幣 5 億元成立社會福利公益信託，有關「自書遺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34,{"id":44,"question":45,"qno":46},"senior_fin_s1-10-042","有關遺產分割之權利與遺囑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42,1784944958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