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46},["ShallowReactive",2],{"q-sitca_sec_law-115-2-006":3},{"exam":4,"examName":5,"chapterSlug":6,"question":7,"related":22},"sitca_sec_law","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c2",{"id":8,"exam":4,"session":9,"qno":10,"question":11,"options":12,"answer":17,"chapter":18,"freq":17,"explanation":19,"canonicalId":20,"difficulty":21},"sitca_sec_law-115-2-006","115-2",6,"出席股東不足定額而為假決議時，依公司法應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多久期間內再行召集股東會？",[13,14,15,16],"十五日","一個月","二個月","三個月",1,"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股東會出席股數不足法定定額，但已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第二次會議若仍有三分之一以上出席並經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該假決議，即視同正式決議，故(B)正確。這套設計是為避免股東出席率不足導致議案長期停擺，同時以再度召集與通知程序，保障未出席股東的知悉與參與機會。(A)十五日、(C)二個月、(D)三個月均非法定期間，期間過短股東來不及安排出席，過長則失去補救時效。","sec_sr_law-115-2-006","easy",[23,26,30,34,38,42],{"id":24,"question":25,"qno":17},"sitca_sec_law-114-3-001","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何者為公司之代表？",{"id":27,"question":28,"qno":29},"sitca_sec_law-114-3-002","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該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多少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多久以內，以書面通知該他公司？",2,{"id":31,"question":32,"qno":33},"sitca_sec_law-114-3-003","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常會，應於多久前通知公司記名股東？",3,{"id":35,"question":36,"qno":37},"sitca_sec_law-114-3-004","依公司法之規定，1 人同時受 2 人以上委託代理行使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幾？",4,{"id":39,"question":40,"qno":41},"sitca_sec_law-115-1-001","依公司法規定，下列何者股份有限公司人員，於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負責人？甲、檢查人；乙、重整人；丙、發起人；丁、發言人",7,{"id":43,"question":44,"qno":45},"sitca_sec_law-115-1-005","因應公司法第 22 條之 1 之修正並促進公司資訊透明及落實洗錢防制作為，公司自民國 107 年 11 月1 日起應依法於「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申報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其有變動者，並應於變動後多少日內為之？",5,178590415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