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授信暨逾期放款查核第 47 期 · No.19
下列何者非屬於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所稱之「有利害關係者」?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銀行經理之伯叔之子
銀行法第33條之1的利害關係人,包含負責人或辦理授信職員的三親等以內血親、二親等以內姻親及其獨資合夥事業。(B) 經理伯叔之子是四親等血親,超出範圍,故選 (B)。(A) 兄弟為二親等血親、(C) 兄弟之妻為二親等姻親、(D) 姊妹經營的獨資合夥事業,皆屬利害關係人。
內容更新:2026-07-16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