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授信第 23 屆 · No.16

有關發行公司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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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餘額之三分之一

公司法對公司債總額設有雙重上限:發行總額不得超過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的餘額,而其中無擔保公司債的總額,不得超過該餘額的「二分之一」。(A) 寫成三分之一,與條文不符,為錯誤選項。(B) 正確,公司最近三年課稅後平均淨利未達原定發行公司債應負擔年息總額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者,不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這是確保付息能力的門檻。(C) 正確,即前述總額上限。(D) 正確,公司債經金融機構保證發行者,因有銀行信用替代發行公司信用,法律上視為有擔保之發行。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23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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