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授信第 24 屆 · No.7

聯合授信案中,其借款人履行貸款條件之監督、擔保品之處分及違約事項之通知,一般係由下列何者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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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主辦行

聯合貸款由多家金融機構共同承作同一筆授信,若每家各自向借款人要資料、各自監督,不僅重複作業,遇到違約時也容易步調不一而錯失處理時機,因此制度設計上由 (D) 主辦行兼任管理銀行,統一擔任窗口,負責徵提並轉發財務報表、監督貸款條件與財務承諾的履行、保管及處分共同擔保品,並在發生違約事由時通知全體參貸行、召集會議決議後續處置,也因此收取管理費。(A)(B)(C) 都想用參貸金額、餘額或項目多寡來決定,但參貸比重高低只影響分潤與表決權重,並非管理權責的分派依據,主辦行的地位是由聯貸合約明文約定的。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24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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