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財富傳承基礎篇第 7 期 · No.2

下列何者非為生前預立遺囑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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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可完全拘束股權移轉之限制

遺囑能處分的只有遺囑人自己的財產,效力也止於繼承開始那一刻;繼承人依遺囑取得股權之後,股份就變成他們自己的財產,要賣要送給外人都不受遺囑拘束,想長期鎖住股權必須靠公司章程的轉讓限制、股東協議或股權信託,(C)因此不是預立遺囑的優點。(A)是優點,事先寫清楚哪一筆財產給誰,可以大幅減少繼承人日後的爭訟。(B)是優點,把財產遺贈給慈善機構或其他非繼承人都做得到,只要不侵害特留分。(D)也是優點,父母得以遺囑指定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避免監護權落到不信任的親屬手中。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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