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公會與臺灣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114 年第 3 次 · No.39

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事項,由下列何者規定之?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本題考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事項的規範主體。我國期貨市場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C)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公會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的資格、行為規範等管理事項,係由金管會以命令定之,以貫徹對期貨業自律組織的一致監理。其餘選項均非期貨業務主管機關:(A)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屬自律團體而非主管機關、(B)經濟部主管一般商業與公司登記、(D)財政部主管財政與部分稅務,皆與期貨業監理權責無涉,故正解為(C)。作答時掌握「期貨監理權歸金管會」即可判斷。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14 年第 3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看完整「同業公會與臺灣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