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外匯業務相關法規第 45 屆 · No.74
依主管機關規定,無追索權之應收帳款由應收帳款承購商或保險公司保證者,俟應收帳款承購商或保險公司確定不理賠之日起幾個月內,列報逾期放款?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三個月
依主管機關規定,無追索權應收帳款經承購商或保險公司保證者,自其確定不理賠之日起三個月內應列報逾期放款。故為三個月,一個月過短、六個月與九個月均逾主管機關所定期限。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正確答案:(B) 三個月
依主管機關規定,無追索權應收帳款經承購商或保險公司保證者,自其確定不理賠之日起三個月內應列報逾期放款。故為三個月,一個月過短、六個月與九個月均逾主管機關所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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