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信用狀業務第 46 屆 · No.11

有關拒付之主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拒付通知須表明銀行拒絕兌付或讓購

依UCP600第16條,拒付通知須明確表明銀行拒絕兌付或讓購,並一次列出所有瑕疵。(1)期限與流程錯誤,拒付須主動發通知;(2)一旦列出瑕疵即被禁反言,日後不得再主張其他瑕疵;(4)拒付是銀行對單據瑕疵之獨立判斷,不能因申請人請求而拒付。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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