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信用狀業務第 46 屆 · No.11

有關拒付之主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拒付通知須表明銀行拒絕兌付或讓購

依UCP600第16條,拒付通知須以單一通知為之,明白表明銀行拒絕兌付或讓購,並逐一列明所依據之各項瑕疵及對單據之處置方式,故(C)正確。(A)錯誤:同條要求銀行最遲於提示日之次日起第五個營業日終了前主動發出拒付通知,而非靜待寄單銀行來通知;(B)錯誤:所有瑕疵須於該單一通知一次列明,未列明者依同條禁反言之規定,日後不得再行主張;(D)錯誤:申請人僅得被徵詢是否拋棄瑕疵,拒付與否係銀行就單據所為之獨立判斷,不得因申請人請求即主張拒付。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進出口外匯業務》第 46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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