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信用狀業務第 47 屆 · No.18
若 L/C 規定 DRAFT TO BE DRAWN AT 15 DAYS FROM B/L DATE ,今提示之同一套 B/L 上以裝載註記顯示全部貨物於 3 月 1 日在信用狀規定之裝運港裝載於 A 船,而於 3 月 3 日在轉口港轉載於 B 船,且信用狀允許轉運,則匯票之到期日為何?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3 月 16 日
本題考遠期匯票以提單日起算到期日的計算,兼含轉運情形。匯票條件為「AT 15 DAYS FROM B/L DATE」,即自提單裝載日起算十五日到期。依提單裝載註記,全部貨物於三月一日在信用狀規定的裝運港裝載於A船,此裝運港的裝載日即為起算基準日;三月三日於轉口港轉載B船只是中途轉運,並非重新起算的裝載日,故不予採計。以三月一日為起算日加十五日,到期日為三月十六日,正解為(B)。作答關鍵有二:一是提單日以「首次於裝運港裝載」為準,二是遠期天數自次日起算,轉運日不影響起算基準。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