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信用狀業務第 47 屆 · No.19
依 eUCP2.0 規定,審查單據之期間,自何時起算?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自收到提示完成通知之日後之次一銀行營業日
本題考eUCP2.0下審單期間的起算時點。當提示含有電子記錄時,受益人須發出「提示完成通知」告知銀行電子提示已全部完成,依eUCP2.0規定,銀行審查單據的期間即自收到該提示完成通知之日後的次一銀行營業日起算,故正解為(D)。(A)自收到第一個電子記錄、(B)自收到最後一個電子記錄起算均不正確,因電子記錄可能分批陸續送達,須待提示完成通知才確定提示齊備;(C)雖抓到提示完成通知,卻誤為「當日」起算,忽略了「次一銀行營業日」的規定。核心觀念:電子提示以「提示完成通知」為完成點,審單期自其次一營業日展開。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