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與會計基礎115 年第 2 次 · No.32
若企業合併中的或有對價分類為金融負債,應如何處理後續的公允價值變動?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認列於當期損益
企業合併的或有對價在收購日按公允價值衡量並分類,一旦分類為金融負債,收購日之後的公允價值變動屬於衡量期間調整以外的變動,應認列於當期損益,故選(C)。(B) 只有在衡量期間內、且是為了補正收購日既有事實與情況的新資訊時,才能回頭調整商譽;事後的市價或業績變動不得再動商譽。(A) 這類負債的變動走損益而非其他綜合收益。(D) 分類為金融負債就必須持續重新衡量至清償為止,不會停在收購日金額;反之若分類為權益則不再重新衡量。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