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與會計基礎115 年第 2 次 · No.50
根據我國採用的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母公司如何在合併財務報表中表達非控制權益?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在權益部分單獨列示
合併財務報表把母公司與子公司視為單一經濟個體,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與損益全數納入。非控制權益代表子公司淨資產中不屬於母公司股東的那一部分,本質仍是股東對集團淨資產的剩餘權益,而非集團必須償還的義務,故應在合併資產負債表的權益項下,與歸屬母公司業主的權益分別單獨列示,(A) 正確。(B) 列為負債是舊制母公司觀點,現行準則改採個體觀點,且集團並無交付現金或其他資產的合約義務,不符負債定義。(C) 資產與權益方向相反。(D) 既已納入合併,權益歸屬必須完整表達。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