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與會計基礎115 年第 2 次 · No.50

根據我國採用的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母公司如何在合併財務報表中表達非控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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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在權益部分單獨列示

合併財務報表把母公司與子公司視為單一經濟個體,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與損益全數納入。非控制權益代表子公司淨資產中不屬於母公司股東的那一部分,本質仍是股東對集團淨資產的剩餘權益,而非集團必須償還的義務,故應在合併資產負債表的權益項下,與歸屬母公司業主的權益分別單獨列示,(A) 正確。(B) 列為負債是舊制母公司觀點,現行準則改採個體觀點,且集團並無交付現金或其他資產的合約義務,不符負債定義。(C) 資產與權益方向相反。(D) 既已納入合併,權益歸屬必須完整表達。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試卷「財務分析」)》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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