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市場115 年第 2 次 · No.31
股票初次上市(櫃)之承銷案件,發行公司採行過額配售辦理承銷作業者,主辦承銷商應於該案件掛牌之日起幾個交易日內,執行穩定價格之機制?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五日
過額配售是主辦承銷商在承銷時先超額賣出一定數量的股票,掛牌後視價格表現決定要從市場買回或請發行公司增額發行,藉此在掛牌初期熨平價格波動。為使這個機制真正發揮穩定作用,規定要求採行過額配售的初次上市櫃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應於該案件掛牌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執行穩定價格機制,故本題應選(B)。掛牌後最初幾個交易日正是籌碼最不安定、價格最容易失序的期間,期限訂得太短來不及觀察反應,太長則形同長期干預市價。選項(A)三日、選項(C)七日與選項(D)十日均非規定所定的執行期間。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