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115 年第 1 次 · No.38
當收購者在企業合併中發行固定數量的股份作為或有對價時,應如何分類?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分類為權益工具,且收購日後不得重新衡量
(A) 對:或有對價若以交付「固定數量」自身權益工具清償,符合權益工具的定義,應於收購日按公允價值認列為權益,後續即使情況變動也不再重新衡量,結清時僅於權益內部調整。(B) 分類為金融負債者,是以現金或「變動數量」股份清償的情形,須每期按公允價值重新衡量並將變動計入損益;(C)(D) 認列為其他綜合收益或短期負債,均非 IFRS3 規定的分類方式。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