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115 年第 2 次 · No.39
若企業合併中的或有對價分類為金融負債,應如何處理後續的公允價值變動?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認列於當期損益
或有對價在收購日先按公允價值認列,成為收購成本的一部分。若其性質被分類為金融負債,後續即依金融工具的規定按公允價值衡量,每期的變動直接認列於當期損益,(C) 正確。(A) 其他綜合收益是特定權益工具或避險項目的作法,金融負債性質的或有對價不適用。(B) 調整商譽僅限於衡量期間內,就收購日既已存在事實取得新資訊而作的追溯更正;衡量期間屆滿後或因後續營運結果造成的公允價值變動,一律不得再回頭調整商譽,否則商譽會淪為損益的緩衝墊。(D) 不再後續衡量是分類為權益時的作法,分類為金融負債者必須逐期評價。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