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市場115 年第 2 次 · No.31
股票初次上市(櫃)之承銷案件,發行公司採行過額配售辦理承銷作業者,主辦承銷商應於該案件掛牌之日起幾個交易日內,執行穩定價格之機制?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五日
股票初次上市或上櫃案件採行過額配售者,主辦承銷商會先向特定股東借券並超額配發給投資人,因而先取得一筆價款;依承銷相關規範,承銷商應於該案件掛牌之日起五個營業日內執行穩定價格機制,在掛牌後價格下跌時以該筆價款自市場買回股票,再返還出借人,故(B)正確。這段期間正是新股掛牌後價格最不穩定的時候,由承銷商進場承接,可緩和上市初期的賣壓與過度波動。(A)三日過短,(C)七日與(D)十日則過長,長期護盤反而會扭曲價格發現功能,均非規定的期間。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