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 61 期 · No.45
王蓮交付新臺幣五百萬元與乙銀行成立信託,王蓮並保留運用決定權,指定該信託資金五百萬限購買特定國內固定收益型基金,約定信託期間一年,並與他人之信託資金於營運範圍或方法相同之部分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明定受益人為本人,且其受益權不得轉讓於第三人,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該信託屬特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
委託人保留運用決定權並指定特定標的,即屬「特定」金錢信託;又與他人資金設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共同運用,故為「特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單獨管理係未與他人資金集合;指定係僅概括指定運用範圍;受益權仍得拋棄,選項四錯。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