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匯業務查核第 47 期 · No.20

銀行辦理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止付人最遲應於申請後幾日內,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否則止付通知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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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五日

票據掛失止付後,止付人最遲應於提出止付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向銀行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的證明,逾期未提出者,止付通知即失其效力,故答案為(C)五日。此規定在兼顧止付人權益與付款秩序,避免長期凍結票款。(A)一日、(B)三日過短,不符規定;(D)七日則超過五日的法定期限,若以此為準將不當延長止付通知效力,與規定不符,故(A)(B)(D)皆非正解;查核時應確認證明文件是否如期補提。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一般金融)——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第 47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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