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業務查核第 47 期 · No.41
商業銀行投資國內及國外各種有價證券,除某些除外項目外,不得超過該銀行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的多少比率?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25%
依銀行法對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的限制,銀行投資國內及國外各種有價證券的總額,除公債、國庫券等法定除外項目外,不得超過該銀行所收存款總餘額加計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的百分之二十五,故答案為(C)。設此上限的用意,在於控管銀行以存款等資金來源投入市場性有價證券的比重,避免投資部位過度膨脹而承擔過高的市場與流動性風險,確保資金運用與存款這類主要負債間維持合理平衡。至於(A)百分之十、(B)百分之二十、(D)百分之三十,都不是法定比率。稽核投資業務時,應以存款總餘額與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為分母,扣除除外項目後計算投資占比,核對是否逾越百分之二十五的法定天花板,並注意個別券種可能另有更嚴格的個別限額。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