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及證券業務查核第 48 期 · No.43

短期票券利息所得所採之分離課稅稅率為下列何者?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10%

短期票券(如國庫券、可轉讓定期存單、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等一年期以內的票券)的利息所得,採分離課稅方式,由給付人於給付時按百分之十的稅率扣繳,扣繳後即不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或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課稅,故答案為(A)。此制度的用意在於簡化稽徵、鼓勵貨幣市場的發展。(B)百分之十五、(C)百分之二十、(D)百分之二十五都高於現行短期票券利息分離課稅的稅率,可能是與其他所得類別的扣繳率或舊制稅率混淆,並非正確答案。作答時要牢記短期票券利息採『百分之十分離課稅』,並理解其扣繳後不再併計綜合所得的特性,以與一般利息所得的課稅方式作區別。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一般金融)——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第 48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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