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業務查核第 49 期 · No.37

銀行辦理出口押匯業務,其性質係屬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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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授信

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商依信用狀出貨並備妥單據後,將匯票及單據讓與銀行,由銀行先行墊付貨款給出口商,再持單據向國外開狀銀行求償的業務。就其性質而言,銀行等於是在收妥國外款項之前先墊款給出口商,承擔開狀行拒付或延遲付款的風險,本質上屬對出口商的(A)授信行為,銀行辦理時必須比照授信核給額度、控管風險。它並非替客戶對外(B)保證,不是單純的(C)代收款,也不是(D)外匯買賣,故正確答案為(A)。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一般金融)——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第 49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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