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業務查核第 49 期 · No.40
有關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進口業務,客戶對瑕疵單據拒絕接受時,開狀銀行至遲應於收到單據後幾個營業日內以電報或其他迅速方法通知寄單銀行或押匯銀行,拒付或採取適當措施?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五
進口客戶對瑕疵單據拒絕接受時,開狀銀行至遲須於收到單據後五個營業日內,以電報等迅速方法通知寄單或押匯銀行拒付,逾期就喪失主張單據瑕疵的權利,所以答案為(1)五。六、七、八個營業日都超過規定期限,並非正確天數。
內容更新:2026-07-0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