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授信第 25 屆 · No.27

有關三角貿易授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需有 Master L/C 始能開發三角貿易信用狀

開發三角貿易信用狀並非以持有 Master L/C 為必要條件。廠商只要本身有足夠的授信額度,銀行就可逕依其額度開狀給國外供應商;只有在客戶想憑國外買主開來的主信用狀轉開時,才會使用背對背信用狀,故 (B) 的說法過於絕對而錯誤。(A) 貨物自大陸直接運交第三國買主、由臺灣廠商押匯收款,貨物流與資金流分離,正是三角貿易的典型態樣。(C) 對供應商以記帳方式買入、對買主以信用狀方式賣出,以及 (D) 反向的組合,都是實務上常見的三角貿易付款方式搭配。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25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外匯授信」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