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相關規章(含徵信調查、授信審查及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45 屆 · No.43
依主管機關規定,金融機構承作個人消費性貸款等業務,得否以任何方式透過對第三人之干擾或催討進行催收?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不得
金融機構辦理個人消費性貸款的催收,對象必須限於債務人與保證人本人,不得以騷擾、告知或施壓第三人的方式間接逼債,主管機關明文禁止以任何方式透過對第三人之干擾或催討進行催收,故 (A) 正確。(B)(C) 想用親等關係開後門,但二親等內親屬若不是債務人也不是保證人,本身對該筆債務並無清償義務,向其催討即屬對第三人的干擾。(D) 是常見誤解:催收委外時受託機構的行為視同金融機構自身行為,銀行負有督導與管理責任,不會因為外包而免責。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