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相關規章(含徵信調查、授信審查及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48 屆 · No.31

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於計算企業總授信金額時,下列何種授信金額可自總授信金額中扣除?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進口押匯

徵信準則所稱總授信金額,是決定徵信範圍與財報徵提要求的基準,依銀行公會函釋,有真實交易基礎且風險較低的部分得予扣除,進口押匯即屬之:銀行掌握貨運單據,款項來源是進口商的貿易週轉,具自償性,故(B)正確。(A)開發進口遠期信用狀,銀行對受益人負有到期付款義務,仍須計入;(C)以存單擔保辦理之履約保證,本質仍為保證業務,不在函釋列舉的扣除項目內;(D)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只保證部分成數,銀行仍承擔其餘風險,不得扣除。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第 48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授信相關規章(含徵信調查、授信審查及事後管理及催收)」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