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授信第 45 屆 · No.35

國內信用狀受益人依信用狀所定之條件交貨後,得檢附匯票、匯票承兌申請書、統一發票、有關單據及信用狀正本向開狀銀行申請承兌。其中匯票承兌申請書,原則上須由何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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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信用狀申請人及受益人雙方

國內信用狀的承兌,是開狀銀行在受益人簽發的匯票上蓋承兌章,承諾到期付款。承兌申請書必須同時確認兩件事:受益人確實已依信用狀條件交貨並請求承兌,申請人(買方)也確認收到貨、同意銀行對該筆匯票承兌並負擔到期還款責任。兩方的意思表示缺一不可,所以原則上由 (C) 申請人與受益人雙方共同簽章。(A) 只有買方簽章,無從證明賣方的提示請求;(B) 只有賣方簽章,銀行無法確認買方認帳;(D) 完全不簽章,承兌毫無依據,銀行的付款承諾將失去憑證。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45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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