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授信第 46 屆 · No.47
有關保證函(L/G)與擔保信用狀(STAND-BY L/C)之異同比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兩者均明載遵守 UCP600
保證函本身不是信用狀,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否則不會、也不宜在函上載明適用 UCP600;擔保信用狀則多明示適用 UCP600 或 ISP98。說兩者均明載遵守 UCP600 與實務不符,(A)為錯誤敘述。(B)擔保信用狀因透過 SWIFT 電文開發,欄位與措辭高度定型化,保證函則由各行依個案自訂內容。(C)未約定準據慣例時,回歸簽發人所在地的法律判斷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是國際實務通則。(D)信用狀具獨立抽象性,開狀行只審單據表面是否相符,不得以申請人與受益人間的商業爭執為由拒付。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