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授信第 47 屆 · No.41

進口商以下列何種方式付款,銀行可對出口商辦理信用狀買斷業務(FORFAITING)?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遠期信用狀

信用狀買斷是銀行以無追索權的方式買入出口商的應收債權,買斷後即使到期收不到錢也不能回頭向出口商追索,因此必須確定債權的付款人是一家可接受的銀行,而且已對某個確定的到期日承擔明確的付款義務。(B)遠期信用狀正好符合:開狀銀行承兌匯票或承諾於到期日付款後,債權已由銀行信用擔保、到期日確定,銀行才敢買下。(A)付款交單與(D)承兌交單都屬託收,付款責任在進口商本身,沒有任何銀行的付款承諾,風險無從評估。(C)即期信用狀押匯後款項隨即入帳,沒有未到期的債權可供買斷。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47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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