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授信第 48 屆 · No.29
簽發公司債保證為國內銀行常見之中長期債務保證業務,惟公司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之二分之一
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故選 (D)。例如資產 10 億元、負債 4 億元,餘額為 6 億元,公司債上限 6 億元,無擔保公司債上限則為 6 × 1/2 = 3 億元。無擔保公司債沒有擔保品可優先受償,法律因此把額度壓到淨值的一半。(A) 是公司債全體的總額上限;(B) 四分之一與 (C) 三分之一都不是條文所定的比例。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