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基礎篇II(信託法與公司法)第 5 期 · No.23

甲、乙、丙為 A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股東,A 公司章程規定非經全體股東同意,股東不得將股份轉讓給他人。若乙未經全體股東同意將其股份轉讓給丁,其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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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無效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質,是股東之間具有高度信賴的封閉組織,法律要求股份轉讓的限制必須載明於章程,並於股票及公司登記上公示,使任何受讓人都有查知的可能。既然限制已對外公示,違反章程而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的轉讓,就不只是股東與公司間的內部問題,其轉讓應屬無效,受讓人也難以主張善意信賴,故選 (B)。(A) 若認定有效,章程的轉讓限制形同虛設,閉鎖性將名存實亡。(C) 有條件生效並非公司法對此的設計。(D) 效力未定通常適用於無權處分或欠缺代理權的情形,本題股東本身有處分權,欠缺的是章程所定的同意要件,性質不同。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二節》第 5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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