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憲章與家族辦公室第 8 期 · No.34
有關香港李錦記集團「家族議會」之會議召開與運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其召開須經成員提議並獲得至少一名家族委員會成員附議
李錦記家族以家族憲法為根本,由家族委員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負責修訂家族憲法等重大事項;家族議會則是讓包括配偶在內的家族成員溝通、凝聚共識的平台。家族議會的召開設有程序要求,須經成員提議,並獲得至少一名家族委員會成員附議,避免任意召集,故(D)正確,(C)說無須附議,正好與此相反。(B)錯,最高權力與修改家族憲法的權限屬於家族委員會,而非家族議會。(A)錯,家族議會的參與範圍包括配偶,並非謝絕配偶參加。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