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金融商品第 48 屆 · No.38
台指指數為 4450,某甲買進一口台指選擇權 4500 買權(CALL),權利金為 150;當指數上漲至 4600 時,某甲賣出 4500 買權,權利金為 200,若成本不計,某甲利益為何?(台指選擇權契約乘數=50 元)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2,500 元
買權多頭部位的損益,可用權利金的價差乘上契約乘數計算。某甲以權利金一百五十點買進一口四千五百買權,之後指數上漲時以權利金兩百點賣出平倉,若成本不計,每口賺得的點數為賣出減買進即兩百減一百五十,等於五十點。台指選擇權契約乘數為每點五十元,故獲利為五十點乘以五十元,得兩千五百元,正解為(A)。(B)、(C)、(D)之所以偏大,是把點差誤算為一百點(用指數漲幅而非權利金差),或把乘數與點差相乘時多算,導致金額放大到五千、七千五或一萬元。重點是選擇權損益要用權利金的變動而非標的指數的漲跌來算。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