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管理規則)114 年第 3 次 · No.5
期貨交易所發生下列何種事項時,應先申報金管會核准?甲.與自律組織簽訂合作協議;乙.期貨商與期貨交易所間,關於期貨集中交易市場使用契約之訂立、變更或終止;丙.經營其他業務或投資其他事業;丁.受讓其他交易所之全部或主要部分營業或財產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丙、丁
期貨交易所營運上的重大變動事項,須「事前」申報金管會核准。(丙)經營其他業務或投資其他事業會分散本業資源、影響市場運作專責性,(丁)受讓其他交易所之全部或主要部分營業或財產涉及市場結構重組,兩者均須先報核准,故選(D)。(甲)與自律組織簽訂合作協議、(乙)期貨商與期交所間集中交易市場使用契約之訂立、變更或終止,屬日常業務執行範疇,不列入事前核准事項。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