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設立標準/管理規則)第 114-3 屆 · No.10

會員或期貨商不能履行結算交割義務時,期貨交易所應採取下列何種措施?甲.督導承受之會員或期貨商接辦相關事務;乙.立刻通知該會員或期貨商追加交割結算基金;丙.會同期貨結算機構進行專案檢查;丁.交由金管會進行專案檢查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甲、丙

會員或期貨商不能履行結算交割義務時,期交所應督導承受之會員或期貨商接辦相關事務(甲),並會同期貨結算機構進行專案檢查(丙),故選(A)。乙(追加交割結算基金)、丁(交金管會檢查)非本條所定措施。

內容更新:2026-07-10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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