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特徵與產業別的集中性風險第 22 屆 · No.48

某甲的房屋市值 1,600 萬元,乙銀行對於房屋第一順位抵押貸款的可貸金額為房屋市值的 75% ,並按照第一順位可貸金額的 1.2 倍設定質權;另丙銀行對於房屋第二順位抵押貸款的可貸金額為第一順位質權設定金額的 20% 。若某甲以其房屋依序向乙銀行與丙銀行貸滿第一順位與第二順位的抵押貸款,請問某甲的房屋淨值還剩多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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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112 萬元

依題目順序算:第一順位可貸金額=1,600 萬×75%=1,200 萬元;質權設定金額=1,200 萬×1.2=1,440 萬元;第二順位可貸金額=1,440 萬×20%=288 萬元。房屋淨值=市值扣掉實際借款:1,600-1,200-288=112 萬元,故選 (A)。關鍵在別把 1.2 倍的設定金額誤當借款金額,設定只是擔保權的登記上限,實際動用仍是 1,200 萬元。(D) 160 萬元正是把第二順位改用 1,200 萬×20%=240 萬元算的;(B)(C) 則是少乘或多乘一個係數。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風險管理基本能力測驗——風險管理制度與實務》第 22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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