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含施行細則)114 年第 3 次 · No.3

下列何者不是「證券交易法」上所稱之「發行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發行商業本票之企業

證交法第5條所稱發行人,指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或發行受益憑證之機構等;商業本票屬票券金融範疇,非證交法上之有價證券,故(A)發行商業本票之企業並非發行人。(B)受益憑證、(C)認購權證、(D)轉換公司債均為證交法有價證券,其發行者即發行人。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4 年第 3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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