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規範115 年第 2 次 · No.2

甲上市公司 8 月份的營收為 6 億元。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該公司 8 月份月營收報表最晚應在何時以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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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9 月 10 日

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要求公開發行公司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一月份的營運情形,八月份的營收報表因此最晚要在九月十日以前申報,故 (A) 正確。月營收是投資人判斷公司景氣轉折最即時的公開資訊,申報期限訂得短,市場才能同步取得,不至於讓少數接近公司的人先行知悉而搶進搶出。(B) 九月十五日、(C) 九月二十日與 (D) 九月三十日都已超過法定期限,屆期未申報即屬違反資訊公開義務,主管機關得處以罰鍰並命令限期改善。題目給的六億元營收只是情境設定,申報期限不因公司規模或營收高低而變動。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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