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市場115 年第 2 次 · No.29

申請股票上市之發行公司雖符合上市審查準則之上市條件,但有以下何種情況,經證交所認為不宜上市,得不同意其股票上市?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足以影響其上市後之證券價格,而及於市場秩序或損害公益之虞

上市審查準則設有不宜上市條款:申請公司即使符合形式上的上市條件,若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足以影響其上市後的證券價格,並有及於市場秩序或損害公益之虞,證交所仍得不同意其股票上市,故 (D) 正確。(A) 重大勞資糾紛或污染環境情事與 (B) 重大非常規交易,題目都已註明已經改善;(C) 的違反誠信原則發生在五年前且事後未再犯,三者的不宜上市事由都因缺失改正或時間經過而消滅,證交所自無再據以否准的理由。判斷關鍵在於缺失是否仍持續存在並影響市場,而不是曾否發生過。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發行市場」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