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規範115 年第 2 次 · No.49
以下有關股東開戶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自然人股東可使用別號登記為戶名
股務作業要求股東戶名必須與身分證明文件的記載一致,自然人股東應以本名開戶,不得以別號、筆名或商號名稱登記為戶名,否則股利發放、過戶與表決權行使都會產生身分認定的爭議,故 (D) 敘述錯誤,即為本題答案。(A) 同一股東不得開列兩個以上戶號,以免持股分散在多個戶頭而影響股東名簿記載與各項通知的正確性,敘述正確。(B) 法人股東係由其代表人代為行使權利,得使用代表人的職章,敘述正確。(C) 未成年股東行為能力受限,開戶及印鑑應加蓋法定代理人印鑑,敘述亦正確。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